我们,是一对性格迥异的异卵双胞胎,我沉稳如父,她活泼如母。上一世,南城的名门望族林家,选中了活泼的姐姐。当林母带她上车时,我追上前去,询问姐姐是否会回来看我。然而,不久后,堂叔将我送至乡下一户平凡人家。自此,我与姐姐天各一方。那家的女儿病重,养母迷信,收养我,是为了替她女儿续命。在养父母的虐待中,我逐渐长大,为了筹集治病的钱,我甚至被迫卖血。成年后,我逃离了那个地方,边工作边学习。三年的辛勤工作,我终于攒够了两千元,准备去寻找姐姐。然而,那天,被富裕家庭收养的姐姐,因网络暴力,从桥上跳下。人们说她天生低贱,即使被林家收养,也与家中的仆人之子有染。他们嘲笑她,说她是林家的耻辱。后来,我收到了一封信,信纸上泪迹斑斑,姐姐写道:“我不甘心!如果是妹妹被林家收养,她一定能活得风生水起。”我疯狂地想要去见姐姐,却不幸被一辆货车撞飞。当我再次睁开眼时,发现自己回到了六岁那年,父母逝世的第七个夜晚。
这一世,我随林母来到了林家,有了新的名字——林晓曦。这个家,宽敞而美丽,家中只有父母、保姆明婶,以及明婶的儿子赵煜宸。晚餐丰盛,我不慎吃得过饱,打了个响亮的嗝,心中做好了被责骂的准备。然而,没有迎来预期的辱骂和冷眼,明婶递给我消食片,母亲陪我在花园中散步。我这才意识到,这已不再是前世,在这里,吃得多了,并不会受到责备。林家虽然富有,但每个人都很忙碌,父亲经常出差,母亲也有许多社交活动。在这个家中,我如同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。新衣、新玩具、从未见过的进口零食,堆满了我的房间。我还进入了贵族小学,与赵煜宸一同学习。
赵煜宸之父,明叔,乃林家之御用司机,曾因救我父母于车祸之中,不幸罹难。父母对明婶及其子赵煜宸,怀有深厚之恩情,不仅提供食宿,更承诺负担赵煜宸至大学毕业之所有学费。赵煜宸自幼显露钢琴之才,三岁便习琴,七岁已能演奏名曲。他端坐琴前,晨光洒落,宛如金光加身。母亲因早年伴随父亲创业,历经风霜,终致身体受损,无法生育。曾有意收养赵煜宸,然明婶婉拒,不愿明叔血脉,连姓亦失。故此,林家后收养了我。
有时,我自觉在林家如客,然心中充满感激。若非前世姐姐之悲剧,我几近沉醉于这奢华之幸福中。
在林家,我无所不有,唯独缺乏金钱与自由。自幼至高中,皆有司机接送,饮食起居皆在家中。我始终未寻得机会,独自前往乡下寻找姐姐。高三之际,赵煜宸荣获钢琴大赛之冠,母亲命我出席庆功宴。所谓庆功,不过是赵煜宸音乐界之友相聚,我素不喜此等场合。方至门前,却闻人问赵煜宸:“阿宸,你手机中之‘舔狗1.0’,是何人也?”“适才来电询问包房号,我代为接听。”赵煜宸轻描淡写答曰:“即字面之意。”我手握门把,身形一滞。因那电话,乃我拨打。室内又传声:“闻君自幼有一迷妹,每场比赛皆不缺席,为你助威。”赵煜宸含糊应之:“哎,乃保姆之女。”“她五音不全,岂能懂音乐?不过乐在其中。”“嗟乎,必是受你养父母之善意熏陶,心怀攀龙附凤之想,欲嫁入豪门,野鸡变凤凰也!”我不禁自嘲一笑。我,林晓曦,何时成了保姆之女?赵煜宸之“舔狗”?在他眼中,确有几分相似。赵煜宸,校园之风云人物,随意一曲《梦中的婚礼》,便引无数女生尖叫。“天才所在,即是舞台。”乃其座右铭。他天赋异禀,加之父母请名师悉心教导,获奖无数,今又荣获星辰国际钢琴盛典之冠,媒体争先报道,誉为“最具潜力之钢琴家”。我虽学业优异,常居榜首,为父母心中之好女儿,然于音乐,我实无天赋,连五线谱亦识之不全。
每逢赵煜宸参赛,母亲总命我随行观赛,言明婶无暇,须有亲友团在场助威。实则,我耳听ABCD大调,心却默背化学公式。他友或谈贝多芬,或论肖邦,非我所能理解之世界。故于校中,我俩如同路人,相遇不搭话,无人知晓彼此关系。然而私下,我俩情谊深厚。父母所赐,我必索双份,一份必赠赵煜宸。他获奖时风光无限,我默默为其准备之惊喜,皆其所欲而明婶不允之昂贵礼物。见父母携我出游,他亦会心生不快,我则撒娇令父母亦带他同行。他常赞我关怀备至,如夏日凉风,轻拂其心。
回想往昔,自嘲为“舔狗”,亦非无理。
此次庆功宴,我迟迟而至,赵煜宸料未及我之来临。正欲转身离去,包间之门意外洞开。一着贴身礼服之女孩,傲然审视我:“你寻何人?”
小说《晨曦暮霭》 第一章 试读结束。